導讀:白銀案件的兩個兒子怎么樣?高承勇并不是俗稱的不正常社會人格,他是對家人有情感的,但他的情感是不完整的,1988年首次犯案的時間,正是他妻子懷上大兒子時
為2個兒子前途收手,兒子被研究所辭退!
高承勇并不是俗稱的不正常社會人格,他是對家人有情感的,但他的情感是不完整的,1988年首次犯案的時間,正是他妻子懷上大兒子時,在高承勇的心中妻子在這個時候“無用”了,他對妻子沒有什么感情,只顧著自己的感受,他對父親是有感情的,伺候過父親的終老,另外他對兩個兒子也有感情,當大兒子成了學霸之后,他害怕自己做的事情,會讓2個兒子的前途盡毀,所以他才徹底收手,這世上唯一能阻止他的,并不是愧疚和害怕因果報應之類,而是怕影響2個兒子的發(fā)展。

前段時間有人提議取消對犯罪分子的子女考公限制,這真的是不負責任的想法,古代有株連可到九族,現在只是審一下直系親屬,也就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,加上自己的父母,旁系的都算了,像舅舅姑姑這種親戚犯罪,是不影響個人,如果徹底取消的話,相當于降低了犯罪的成本,而且對受害者實在不公平,我們先不說遺傳方面,像高承勇的2個兒子如果有了公職,甚至還是公檢法,他的同事中甚至有辦過此案的人員,那不是很滑稽的事情嗎?如果有一個無期徒刑的犯人,他的子女有很高的職位,會不會用手中的權力,對司法進行干擾去減刑?
高承勇的大兒子在案發(fā)前,考入一家飛機設計研究院當中,從事研發(fā)的工作,受害者家屬曾呼吁單位辭退他,最后單位考慮影響,還是辭退了高承勇的大兒子。高承勇曾經認為一生落魄,沒有什么希望,天天渾渾噩噩的過日子,也不曾勤勉過一次,直到2002年上初二的大兒子,考了當時的全鎮(zhèn)第一名,這個事情對高承勇觸動非常大,他似乎看到了家庭的希望,從這一年才收了手。在落網后他還詢問自己對兒子的事業(yè)有沒有影響,2個兒子在他落網后,再也沒有看過他,徹底與他劃清了界限,據說還改了母姓,帶著母親離開了老家再也不回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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